4月16日,在备受行业光柱的上海车展期间,京东和海马汽车共同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,为了以更低成本、更高效率和更好体验对传统汽车零售进行创新和重塑,在双方合作期间,京东将对海马全面开放其在零售、物流、汽车金融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以及用户运营层面积累的优势能力,与海马一起探索无界零售在汽车零售领域的更多可能性实践。
在此次车展上,海马汽车推出了其战略转型升级后的首款产品——海马8s,同时这款新车型也将在京东线上进行销售。
京东和海马汽车经通过一系列的合作,来共同定义IOT车联服务场景,通过账号系统、应用程序、操作系统、云端平台等联通及对接,将京东的核心服务能力用于联合开发海马汽车后续新车型。
海马汽车销售公司执行总经理李伟胜则认为,“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以及主流消费群体的年轻化,传统的汽车零售模式对用户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消费需求反应滞后,无法快速与精准的满足消费者需求。此次与京东的战略合作,是海马探索汽车零售向B2C及C2M模式进化的重要尝试,同时也坚信此次合作必将对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。”
近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原告腾讯科技公司、腾讯计算机公司诉“微信自动抢红包”软件运营者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,腾讯向其索赔5000万。
腾讯科技公司与腾讯计算机公司共同诉称:“微信红包”最具趣味的关键点是“抢”。“抢红包”本身会带来微信群的瞬间活跃并激发传播欲望。正因“微信红包”具备“钱+游戏+社交”的多重功能,故一经推出便在市场蹿红。“微信”软件及“微信红包”功能获得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商业价值,应依法受到保护。
而“微信自动抢红包”软件由A公司开发,通过B公司经营的“豌豆荚”平台提供下载,在运行“微信自动抢红包”软件时,你不需要启动“微信”软件就可以自动抢到微信里的红包,这破坏了微信正常的运行环境和运营秩序。
讯科技公司及腾讯计算机公司将两被告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:
1、A公司立即停止开发、宣传、运营“微信自动抢红包”软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;
2、B公司立即停止提供“微信自动抢红包”软件下载服务并停止对该软件进行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
3、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5000万元;
4、在指定媒体上道歉,并发出相应声明;
昨日,有外媒报道索尼在日本东京推出了类似于Uber的网约车服务S.Ride。S.Ride的“S”并不代表索尼,而是代表“简单”、智能进而迅速。
这个应用程序是由一家名为Minna no Taxi的合资公司正式发布,该公司由索尼公司、索尼支付服务公司和6家日本出租车公司共同成立,不过在今天的新闻稿中只提到了5家。
索尼表示,车队的总规模将超过1万辆。S.Ride使用人工智能(AI)技术预测哪里的需求最高,然后相应地调度车辆。
索尼表示,尚未有计划在日本以外地区推出网约车业务。